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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金沙2004线路检测实习学生住宿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26 点击数:50

为保障学校实习生集中住宿点(以下简称住宿点)规范、有序运行,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促进相关职能部门、相关管理人员紧密配合、责权明确,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础保障

(一)兰内住宿点

1.后勤管理处负责水、电、暖及楼宇设施设备维护、维修等,提前充缴水电费用。

2.保卫处将安保人员配置、管理、消防要求、标识、演练等安保工作纳入学校日常安保管理范畴,定期排查楼宇内安全隐患。

3.国有资产管理处保障宿舍、办公室、会议室、自习室等设施设备的配置。

(二)兰外住宿点

由学校建立的兰外住宿点,根据实际需要,参照兰内住宿点职责分工,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国有资产管理处配合实习就业处做好各项基础保障工作。

(三)实习单位住宿点

实习单位住宿点由实习就业处督促各实习单位做好各项基础保障。

二、管理职责

学校建立的住宿点, 由学校指派负责人,在实习就业处处长指导和主管实习副处长监督下,全面负责住宿点日常管理;住宿点配备值班、安保及保洁等工作人员。实习单位住宿点由实习就业处监督实习单位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实习就业处处长职责

1.全面监督指导住宿点管理工作。

2.协调处理住宿点相关重大事件。

(二)实习就业处主管实习副处长职责

1.督导学校住宿点各级管理人员工作落实情况。

2.协调相关部门、跟岗实习单位处理住宿点主要问题与困难。

3.每月组织住宿点卫生、安全大检查一次。

(三)住宿点负责人职责

总体负责学校住宿点日常管理事务。

1.做好实习生住宿管理。负责实习生宿舍分配,宿舍调换审批,监督值班人员查宿及落实未归宿学生去向,学生离宿审批等。

2.做好值班人员管理。负责值班安排,值班记录本制作、收集、归档,值班调班审批,值班考勤监督,检查值班记录及值班发现问题查处等。

3.做好住宿点固定资产管理。负责住宿点资产清点、造册,基础设施报修、维护,宿舍钥匙发放、回收,学生离宿前资产查验等工作。

4.协调配合做好后勤保障管理。监督做好楼宇内保洁工作,协调处理住宿点水、电、暖相关问题,配合做好楼宇内消防、安全保障等工作。

5.每周组织住宿点管理工作人员召开工作例会,通报住宿点基本情况,研究处理存在的问题。

6.组织、指导值班人员每周在住宿点公示栏通报查宿结果,汇总各宿舍月评分和实习期内综合考核得分。

7.完成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交办的临时性事务。

(四)值班人员职责

负责学校住宿点具体管理事务。

1.服从住宿点负责人领导及监督,配合做好日常工作。

2.上午、下午两次巡查宿舍,查看留宿学生情况。

3.每晚组织学生力量查宿,包括学生在宿、值班、请假、未归情况及宿舍内卫生、用电安全等。

4.协同查宿学生查宿,如实填写查宿单,汇总至住宿点负责人。

5.负责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6.详实填写值班记录,并在工作群内发布。

7.完成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住宿点负责人交办的临时性事务。

(五)安保人员职责

1.按时开关公寓楼门,协助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2.查验外来人员,防止外来人员进入宿舍。

3.检查消防设施,排查安全隐患。

4.阻止男女生互串宿舍。

(六)保洁人员职责

全面负责住宿点公共区域卫生清洁工作。

(七)其他部门(学院)及人员职责

1.二级学院协同顶岗实习单位做好住宿点管理工作。各学院组织成立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小组,充分发挥学生力量强化住宿点管理,配合做好住宿学生管理工作。

2.二级学院院长、主管副院长要每月至少组织检查兰内学生宿舍一次,督导辅导员做好兰内住宿点实地检查及兰外住宿点线上督查等工作。

3.相关辅导员(班主任)应每月至少实地检查班级兰内学生宿舍一次或线上督查兰外宿舍一次。

三、管理与考核

(一)工作人员

1.学校住宿点工作人员实行打卡考勤制度,具体打卡时间根据住宿点实际确定。

2.实习就业处每月核查住宿点工作人员出勤情况,参照学校行政人员考勤制度,将其作为津贴和值班费发放依据。

3.参照校内值班费标准,为值班人员发放值班费。

(二)实习生宿舍考评

1.各住宿点住宿学生要遵守《金沙2004线路检测实习生 住宿点管理规定》(附件 1-1)。

2.学校集中住宿点考评

(1)各宿舍每月赋基本分 100 分,按照量化考评标准 (附件 1-2)累计减分,为各宿舍当月考核得分,实习期内考核得分总和为各宿舍综合得分。

(2)综合得分将作为金沙2004线路检测度优秀实习生评选的参考依据, 所在宿舍综合得分低于560 分的宿舍,宿舍成员取消优秀实习生评选资格。

3.实习单位集中住宿点参考学校集中住宿点管理办法,开展考评。

4.班级学生所在宿舍综合考核得分作为金沙2004线路检测度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评选的参考依据。班级宿舍综合考核得分低于各宿舍平均分值的辅导员(班主任),取消优秀辅导员(班 主任)评选资格。

附件:

1-1 金沙2004线路检测实习生住宿点管理规定

1-2 金沙2004线路检测实习生宿舍考核评价量化标准

1-3 实习生住宿点值班记录

1-4 实习生住宿点查宿记录单

1-5 实习生住宿点查宿通报单

关于印发《金沙2004线路检测实习学生住宿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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